据介绍,该局结合郁南实际,进一步优化外经证管理制度。废除原《外出经营证明》报验期30天限制,按照新版《意见》不再要求超过30天作废重新开具,并推行即时办理服务,只要纳税人资料齐全,《外出经营证明》可当场取回。考虑到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工期大多超过180天,该局将《外出经营证明》有效期限180天调整为按合同期限确定,有效避免纳税人两头跑,重复开具多份《外出经营证明》的现象。对已办理实名认证的纳税人,可免于提供税务登记证件,对持有有效合同的建筑安装纳税人,可不必提供外出经营情况证明,切实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。
目前,该局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,将《外出经营证明》纳入线上业务,纳税人通过网络提交办理申请,足不出户即可办理《外出经营证明》业务,实现多走“网路”,少走马路,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。